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 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考试成绩合格 人员及执业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138号令)和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公告》要求,现就2018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执业核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此次成绩合格人员的执业核准工作,严格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的执业核准实施方案,确保执业核准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地应于2018年12月30日前制定出台本地执业核准实施方案,报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备案。执业核准工作可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请各地将执业核准和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备案。联系人:陈长庆、石卉,电话(传真):0971—8247256、8247992,电子邮箱:qhlgc823@163.com。
附件: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