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矫正社区服刑人员3608人再犯率低于1%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海东市司法局获悉,自2009年全市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近10年,十年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08人,再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据介绍,十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08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914人,现在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共694人。累计完成审前调查评估2114件,累计作出警告201人(次),累计提请治安处罚5人(次),累计提请撤销缓刑40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人,累计撤销假释1人,累计居住地变更82人,累计裁定减刑1人,累计再犯罪20人,累计宣告禁止令99人,累计解除禁止令65人,再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扎牢了社区服刑围墙,维护了刑罚权威。
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并在监管中融入教育。目前,全市共建立教育基地8个,进行集中教育443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60人(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4270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09人(次),呈稳定发展态势。认真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救助政策,解决其就业、就学、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社区劳动基地92个,就业基地2个,为7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低保,落实承包田49人(次),开展指导就业就学229人(次),进行技能培训234人(次)。目前,市、县两级均已设立了社区矫正机构,6个县(区)均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
今后,海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同政法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做好监督管理、中心建设、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宣传这四项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努力开展社会帮扶,营造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海东、法治海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