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中共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现就严明厅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纪律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坚持令行禁止
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要求,严格执行“十严禁”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严禁宴请上级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警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主体责任担当,把严明纪律、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与厅系统正在开展的巡视整改工作、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体学习、工作会议、各种媒体等广泛宣传、重申强调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前。要认真组织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会等,把“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让党员干部及时清扫思想之尘、行为之垢。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查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继续采取集中检查、暗访检查、交叉检查、上级直查等,层层开展监督检查。要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要建立节假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4日—2月10日期间,监狱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戒毒管理局纪委每日16:00前将本系统相关情况报厅直属机关纪委,联系人:张莉霞,电话:13709726636。
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8233076,13709726636,举报电子邮箱:1210994341@qq.com。
2018年12月24日